汽院党发〔2015〕49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
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纪委书记
培训会议精神的决定
为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和层层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步伐,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纪委书记培训会议精神,11月3日,校党委常委会对当前如何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 落实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
1.主体责任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克服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张皮”的根本举措,是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2.主体责任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必须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做全面推进落实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3.主体责任强调人人有责。省委李鸿忠书记同志强调,主体责任是“一张网”,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所谓横向到边,就是主体责任本身既包括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也包括各有关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所谓纵向到底,就是下级要向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责单位:校属各单位)
二、要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
1.党办(校办)要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清单制的基础上,督促二级单位在内部进一步分解细化部门责任,规范和完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和问责规定,构建学校-二级单位-科室(教研室)-岗位-人员的纵向层层压力传导线路。[主责单位:党办(校办)]
2.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意识。通过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公示工作流程、公布举报电话、AB岗签字背书等方式,采取更严的要求、更有效的措施,强化廉政教育,规范管理行为,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主责单位:各职能部门)
3.二级单位要通过责任分解、工作约谈、集中学习、督导检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将主体责任一项一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教研室)和具体岗位负责人。对什么事什么人做、什么时候做完、取得什么成效,怎样进行考核评价,要作出明确规定,着力实现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的全覆盖、零衰减,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主责单位:二级单位)
三、要进一步落实履行主体责任的行动
1.强化廉政学习,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警示通报力度。一是制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加大对中央、省市以及学校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处通报的震慑作用,增强底线意识,着力营造不敢腐的长效震慑机制。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对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典型案例组织进行专题通报,对教育乱收费,违背师德、学术造假造成不良影响问题以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等进行重点通报,强化警示提醒。(主责单位:纪委)
2.强化干部监督,进一步加大干部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制定进一步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台账,加强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廉政情况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了解分析,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或函询,对确有问题的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经查实存在隐瞒不报或内容不实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组织处理。四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以组织名义对被审计干部谈话反馈,作为干部考察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被审计干部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对重大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委进一步调查。(主责单位:组织部)
3.强化财务监管,进一步加大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力度。一是明确财务处和财务工作人员是学校财务监管的主责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在财务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要求,于11月底前对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中已发现的不合规票据进行清退或增补,全面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前期自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较集中的方面,将清查的时间范围进一步追溯到2013年1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并于本学期结束前整改到位。(主责单位:财务处)
4.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一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有计划地对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作用。二是继续强化对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基建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格按照组织部委托,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实事求是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建议,及时、如实形成审计报告,提交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组织处理的决策依据。(主责单位:审计处)
5.强化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一是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核算及统筹管理,加大对经营性资产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力度,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探索高校资产保值增值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大力推进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建设,明确资产的购置、使用、登记、管理、调拨、报损等流程,改进管理手段,严格管理程序,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三是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府《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和合同履约验收,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和台帐,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主责单位:资产管理处)
6.强化人事管理,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和学校进人规定等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对外招聘及内部调配工作,把好环节关口,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坚持标准、公开竞争、严格程序,实行三级评审和三级公示制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三是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清理和规范各类津补贴,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又能提高积极性。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高校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启动“定编、定岗、定责、定员”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构建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强化责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主责单位:人事处)
7.强化基建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决策和论证,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对基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加大对配套工程、隐蔽工程、工程材料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自我监督和管理,完善基建项目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岗位和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主责单位:基建管理处)
8.强化监督主责,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信访处理,规范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对报告不详、不实的内容提出完善建议。三是分期分批对重点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对抽查中发现的履责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对经督促仍履责不到位的,通过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启动问责。四是强化对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和再监督结果的运用,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落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汇报,按照程序提出问责建议。[主责单位:纪委(监察处)]
中共必威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主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中共必威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